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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貸新規實施以來,成效顯著。商業銀行、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近期紛紛公開了其互聯網助貸業務合作機構名單,但披露位置隱蔽等問題也暴露了出來。
11月4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文稱,截至10月底,已有約120家金融機構披露了互聯網助貸業務合作機構名單,合作機構共有500余家科技公司、融擔公司、財險公司等,累計被披露頻次近4000次。部分金融機構對名單進行了動態更新,部分金融機構除披露合作機構名稱外,還披露了該合作機構的產品名稱、客服電話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協會也指出上述名單披露仍存在披露形式不規范、信息不準確等問題。比如,披露位置較為隱蔽且不支持搜索功能,查找難度較大;披露標題均僅為“公告”二字,且未按時間排序或未標明更新發布時間;對披露名單進行更新時采用直接覆蓋原公告內容的形式;披露的合作機構名稱不規范,僅展示合作機構所屬集團名稱或所披露合作機構存在“已更名”“已注銷”等情況。
為了進一步做好助貸業務合作機構披露工作,協會提出了三條倡議。
第一,金融機構按照“便于金融消費者查看”的原則進行披露。比如,在官網首頁顯著位置設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或類似欄目進行披露,披露標題標明“互聯網助貸業務合作機構名單”或類似字樣。
第二,合作機構為事實上為金融機構提供助貸業務相關服務的法人機構,名稱應準確無誤。除名稱外,宜一并披露合作機構類別、產品名稱、合同約定的合作期間等信息。
第三,及時更新披露的信息,更新時不宜直接覆蓋原公告內容。
助貸新規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今年4月發布的《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金規〔2025〕9號,以下簡稱《通知》)。
助貸新規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對“平臺運營機構、增信服務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通過官方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單,及時對名單進行更新調整”。
助貸新規指出,近年來,部分商業銀行借助外部互聯網平臺發放貸款的互聯網助貸業務快速發展,在提升貸款服務效率的同時,也暴露出總行管理不到位、權責收益不匹配、定價機制不合理、業務發展不審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完善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