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指出,《意見》明確,到2035年,現代化流域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顯著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升;江河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系統健康穩定;水文化繁榮發展,影響力顯著增強;江河保護治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水關系更加和諧。
陳敏提到,《意見》部署了全面推進江河保護治理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從全力保障江河安瀾、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江河水生態保護、持續改善江河水環境、傳承弘揚水文化、完善江河保護治理機制等6個方面24項舉措,對江河保護治理任務作出系統安排部署。《意見》強調堅持和加強黨對江河保護治理的全面領導,健全中央統籌、流域協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落實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鼓勵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凝聚江河保護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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